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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版规--求职,招聘的表达人,请过来看看!

本主题由 V.C 于 2008-4-10 10:41 分类

版规--求职,招聘的表达人,请过来看看!

首先,欢迎你来到人才招聘区并点击这个公告:
   为了方便各位坛友们的工作需求,论坛特别为大家提供了这一求职招聘平台,希望能利用表达论坛的优势给表业的同行们的工作需要提供帮助,为了使这一沟通平台能更加顺利的发展下去,请各位坛友们自觉的遵守本版版规,支持本人的工作,先谢谢大家的合作啦!

一,所发布的求职招聘信息,请注意选择标题前的类型!

二,发贴的模式请参照以下详细说明:(点击链接即可)
   
人才招聘版块启用新的发帖模式  By:VC
http://bbs.bdrs.com.cn/viewthrea ... &extra=page%3D2
未按规则发布的信息帖子将会被删除!

三,求职,招聘的补充说明:

A 求职信息:
1.凡求职者发布的招聘信息,请认真完善个人的求职资料,方便招聘厂家的审核,请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!
2.求职者从发布信息日起,有效期时限为25天!超过时限的一律关闭.如若在规定的信息有效期内未找到工作的,可发信息给版主,要求延时处理!
3.求职者如有找到合适的工作,请自动跟贴说明,或者发信息给版主,予以关闭其贴.
4.求职信息一经发出,请多加关注,方便与招聘者的及时沟通!


B 招聘信息:
1,凡招聘者发布的信息,请注明详细的聘用条件(注明公司抬头,联系地址以及电话以及薪资待遇........)
2.招聘者自发布信息日起,有效期时限为25天!超过时限的一律关闭.如若在规定的信息有效期内未招到所需要的人员,可发信息给版主,要求延时处理!
3.招聘者如有招到合适的需求人员,请自动跟贴说明,或者发信息给版主,予以关闭其贴.
4.招聘信息一经发出,请多加关注,方便与求职者的及时沟通!

四,无论是求职还是招聘信息,发布10天以上,还未有结果的,可以跟本版主申请三天限时高亮!
   需要急招急求的坛友们,可以发信息给我哦!

  为了营造良好的招聘求职沟通平台氛围,请各位坛友务必保障其信息的真实性.一经坛友发现其资料有作假行为,查证属实,本坛将禁令其永久发言权!敬请各位坛友支持和配合,为营造大家共同的职场平台的良好氛围做监督!

   最后,祝愿大家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,做自己喜欢的工作,做自己喜欢做的事!
   大家好运哦!


[ 本帖最后由 凝语 于 2008-4-10 13:40 编辑 ]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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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爱易疏,唯真难继,情到深处,人自孤独!
know how to be grateful,bear with everyon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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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新版规!支持凝语同学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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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官上任三把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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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许你觉得你和结婚的男人在一起是让男人找到真爱,那么你就把一个家庭和另一个女人害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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凝MM   無條件  支持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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丫头终于出手了~~~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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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过了,写得很详细,支持版主的工作!





静坐常思己过,闲谈莫论人非,能受苦方为志士,肯吃亏不是痴人,敬君子方显有德,怕小人不算无能,退一步天高地阔,让三分心平气和,欲进步需思退步,若着手先虑放手,如得意不宜重往,凡做事应有余步。持黄金为珍贵,知安乐方值千金,事临头三思为妙,怒上心忍让最高。勿贪意外之财,知足者人心常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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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道了,支持斑竹





借我三千虎狼贲、复我浩荡中华,剑指天山西、马踏黑海北;贝加尔湖张弓、库页岛上赏雪;饮马恒河畔、碎叶城揽月;中南半岛访古、东京废墟祭祖,汉旗指处、 望尘逃遁,敢犯中华天威者、虽远必诛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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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,不过要辛苦MM了。





做人就得脚踏实地,实实在在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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/ecN N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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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yaoshuling 于 2008-4-10 10:51 发表
新官上任三把火!
支持!
有意思的設計對白。。
絕對支持版主。。。
UP同,,,,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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