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凝 语 超级版主
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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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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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 发表于 2008-4-10 10:38 只看该作者
版规--求职,招聘的表达人,请过来看看!
首先,欢迎你来到人才招聘区并点击这个公告:
为了方便各位坛友们的工作需求,论坛特别为大家提供了这一求职招聘平台,希望能利用表达论坛的优势给表业的同行们的工作需要提供帮助,为了使这一沟通平台能更加顺利的发展下去,请各位坛友们自觉的遵守本版版规,支持本人的工作,先谢谢大家的合作啦!
一,所发布的求职招聘信息,请注意选择标题前的类型!
二,发贴的模式请参照以下详细说明:(点击链接即可)
人才招聘版块启用新的发帖模式 By:VC
http://bbs.bdrs.com.cn/viewthrea ... &extra=page%3D2
未按规则发布的信息帖子将会被删除!
三,求职,招聘的补充说明:
A 求职信息:
1.凡求职者发布的招聘信息,请认真完善个人的求职资料,方便招聘厂家的审核,请确保其资料的真实性!
2.求职者从发布信息日起,有效期时限为25天!超过时限的一律关闭.如若在规定的信息有效期内未找到工作的,可发信息给版主,要求延时处理!
3.求职者如有找到合适的工作,请自动跟贴说明,或者发信息给版主,予以关闭其贴.
4.求职信息一经发出,请多加关注,方便与招聘者的及时沟通!
B 招聘信息:
1,凡招聘者发布的信息,请注明详细的聘用条件(注明公司抬头,联系地址以及电话以及薪资待遇........)
2.招聘者自发布信息日起,有效期时限为25天!超过时限的一律关闭.如若在规定的信息有效期内未招到所需要的人员,可发信息给版主,要求延时处理!
3.招聘者如有招到合适的需求人员,请自动跟贴说明,或者发信息给版主,予以关闭其贴.
4.招聘信息一经发出,请多加关注,方便与求职者的及时沟通!
四,无论是求职还是招聘信息,发布10天以上,还未有结果的,可以跟本版主申请三天限时高亮!
需要急招急求的坛友们,可以发信息给我哦!
为了营造良好的招聘求职沟通平台氛围,请各位坛友务必保障其信息的真实性.一经坛友发现其资料有作假行为,查证属实,本坛将禁令其永久发言权!敬请各位坛友支持和配合,为营造大家共同的职场平台的良好氛围做监督!
最后,祝愿大家每天都有一个好心情,做自己喜欢的工作,做自己喜欢做的事!
大家好运哦!
[ 本帖最后由 凝语 于 2008-4-10 13:40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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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爱易疏,唯真难继,情到深处,人自孤独!
know how to be grateful,bear with everyon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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